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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及人们医疗消费观念的改变,人民群众已形成“大病进医院,小病进药店”的习惯,如感冒发烧、腹泻、消化不良等小病小痛均由自己在药店购药“搞掂”。但是,俗话说:“是药三分毒”,因此,当自已买药用药时,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:
要选择国家批准的药店去购买。
药品是特殊商品,政府对药品有严格专营制度,经营药品必须具备“二证一照”即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。要向药店索取购药发标等购药凭证。
如果消费者发现或怀疑所购药品有质量问题,或者服用后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,患者可以凭有关购药凭证向管理部门投诉,这样可以对药店经营者进行及时处理和挽回患者的损失。
查看外包装。
根据国家规定,药品外包装盒上注明药品成分和适应症,这决定是否能治疗你的病症。同时,还要检查有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、注册商标及生产厂家的名称、产地。否则,属于“三无”产品,绝对不能购买。
选购进口药品应仔细查看。
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,药名及有效成分、生产国家、生产厂家。药店在销售进口药品时,必须持有关国家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,消费者有权要求药店出示该复印件,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。
注意药品有效期。
一般宜选购离失效期较远的药品。中国药典对血液制品、生化药品及抗生素制剂等药品均有明确的有效期规定。对一些无有效期规定的药品,特别是中成药一般认为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不再使用。否则,要重新进行检测。 |